沈田丰会长在杭州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的演讲

沈田丰会长在杭州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的演讲

沈田丰

各位代表,大会主席团:

四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以诚惶诚恐的心情接受会长提名。四年过去了,今天再次接受提名,我把今天的投票当成是全体代表们对我四年工作的一次评判与信任投票,除了当年的惶恐,更多了一份紧张。

我相信大家不仅仅是用一张票选出一位会长,而更关注的是,在这个经济与技术不断对我们的传统生活方式提出挑战的今天,如何让律师这个古老行业,能得到更好和更健康的发展。

在昨天,我代表八届理事会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在成绩的表象下,有更多的不足与不安。

四年来,我也一直在思考,律师的本源与价值是什么?有人认为律师就是一个挣钱的工具,只要收入越高利润越大越好;有人认为律师应该是社会的机构,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不应该是一个商业机构,甚至不应该提律师产业;也有人认为律师就是当事人利益的代理人,律师的所有行为与出发点都是源于当事人的权益,律师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也有人认为律师就是为民请命,挑战权威,追求正义。

在这个变化迅速的时代里,“律师”不仅是我们谋生的手段,也不仅是一个社会中地位崇高的标签,律师更多的是社会良好秩序的缔造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经济效率提高的谋划者,更是社会良知道德的守护者,是这些因素,才赋予我们这个行业为大众的信赖和地位的高尚。

但这四年来,我发现我们的行业还是存在着很多风险与问题。我们的律师们无法把握业务创新与执业风险控制的关系,陷入了互联网金融案件之中;有些律师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更有人篡改证据、捏造事实、制造虚假诉讼;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着相当多的低级错误,不仅是法律逻辑的错误,甚至是文字表达形式性错误;律师协会收到的客户投诉最多的是律师收费不办事,办事不尽职,我们面对投诉人的愤慨激昂的情绪,有时候真的从内心里对此感到汗颜;对于实习律师的考核,虽然通过率比较高,但是有相当的比例都是在表现不太满意的情况下,考官们内心的柔软与怜悯才手下留情,进入我们律师行业的新人质量令人担忧。

四年来青年律师的成长不尽人意,当年胡祥甫、章靖忠35岁就担任了律师协会副会长。现在35岁能担大任的青年律师们实在是凤毛麟角。是年轻人努力不够?还是我们的培养方式缺乏发现机制埋没了人才?难道律师协会真要成为老年人的俱乐部?

我们的律师们都习惯于按胜诉标的额收费,我们是否可以研究一下这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不当利益”之间有否存在冲突?

杭州市是互联网的中心城市,但我们的律师业务并没有赶上,甚至相当部分律师所还没有实现互联网办公。我们大部分律师离互联网的律师业务似乎还挺远。可是,在我们还没有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法律服务市场正在面临一场巨变。法律人却是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前几天看了一本书,《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很有触动。我们法律人的高收益是建立在高质量,快速高效的法律服务基础上,而客户永远是在追求低成本,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信息发达、透明度高的现在,这个矛盾会越来越明显。我们的客户现在有非常强的学习能力,任何复杂的事务,都是事不过三地学会了。如果我们不能在高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更快捷、低廉、高效的服务,那么律师与律所将没有竞争力。

在互联网的状态下,律所未来是成为一个紧密的责任机构,还是只限于一个业务转接管理的平台?在低成本的要求下,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还能租赁昂贵的市中心的甲级写字楼?或者,需要进行低成本的虚拟化办公?

我们不仅要面临京沪律师事务所冲击,在近邻的上海、南京等地,管理更为先进的北京律所,已经占据了当地高端律师业务的半壁江山。我们还可能会很快直接面对国际大所的竞争。我们现在热衷的所谓高端业务,却正面临着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管理咨询公司强有力的竞争。也许不远的将来,法律服务公司就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侵蚀我们原有的专属领域。在非诉讼领域里,法律的服务与会计专业、管理咨询服务相比,越来越像是一个辅助的行业。对更注重收入与利润的企业来讲,律师的服务有着逐步被边缘化的趋势。

律师的业务根据价值与贡献,大致可以区分为标准化,定制化,专长驱动,复杂艰深的业务。在人工智能的冲击下,律师业务中的那些标准化,定制化特征的业务,将极有可能被成本和错误率更低,效率更高的机器所取代。如果阿尔法狗是人工智能的试验品,那么IBM的沃森已经被许多银行及大型法律服务机构采用了,有相当多的律师事务所在投入资金开发法律机器人。这些将影响大量新入行的年轻律师生存与发展,也会影响与改变年轻律师的工作方式,也会改变年轻律师的上升通道与经验的积累方式。也许那些具有处理复杂艰深事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可以暂时避免冲击,但是年轻的律师们受到冲击是不可避免的。如同当年只会算盘而不会电脑的会计师早已经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一样。

根据亚当斯密的通过分工提高效率的原理出发,我们律师行业,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可能需要把原来由一个律师完成的一项工作分割成多道工序,分不同的专业人士来完成,那么这又将对我们律师的工作模式以及工作管理提出严峻的挑战。

在新经济与新技术下,我们尚且不去考虑生物基因技术给我们律师的头脑细胞结构会带来什么影响,也不必顾虑通过在头脑中植入生物芯片来替代学习与知识经验的积累。这些影响还算是比较遥远。但我们当下,却面临日益复杂的新的法律关系,新的企业盈利模式。前几年非常热门的互联网金融,搞得好是一个未被发现的金矿,搞得不好却是骗人钱财的坑,我们律师极有可能一不小心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或者共犯。我们在从事业务的时候,尤其是开发新业务的时候,需要特别小心地去研究任何新产品的作用与价值,新产品、新业务可能会给社会与第三人带来哪些负面的与正面的影响。律师的服务必须是有利于社会的公平,而不是损人利已,更不能是损人不利已的。所以,在互联网新技术新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不太可能像以往那样没有风险,而且风险可能难以预见与控制。

在这个发展越来越快的时代里,法律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这种竞争不仅来自于我们的律师自身,还来自于律师行业之外,律师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来源于法律之外,因为,在一种复杂社会里,是很少有纯粹的法律问题,法律是任何复杂交易,复杂社会政治关系的骨架,重要的是体现经济与社会的价值。所以,未来的法律行业的竞争,将更多的是体现在我们法律人士对法律以外的行业知识与经验的水平上。

我们处于一个自从瓦特发明蒸汽机以来最伟大变革的时代,蒸汽机让人类拥有通过机器改造自然的能力。而现在,信息时代已经几乎改变了我们原有的时空观,机器不但替代人类的体力劳动,而且正在颠覆甚至挑战我们的脑力极限。我们曾经习以为常的规则都在转瞬间被否定了。很多新鲜事物,在我们还来不及熟悉的时候,已经变得过时了。

我们可能不再仅仅是律师,我们可能是法律知识的工程师、法律技术专家、跨学科的法律人、法律流程分析师、法律项目管理师、在线纠纷解决专家、法律风险管理师。或许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不久的将来也不再是纯粹的合伙制机构,可能是一个有限责任机构,甚至是一个资本投资的商业机构,也许是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管理咨询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许是一个在线法律服务的提供商,甚至是一个法律流程服务的外包商,法律知识的出版商。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里,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墨守成规而不发生改变呢?

有!人类社会需要一个良性的有秩序的与有效率的机制,是不会改变的;人类社会需要道德、理性与智慧,是不会改变的;人类社会追求美好,追求公平与正义,是不可能改变的!而这一切恰恰是我们律师的使命所在。让我们回顾一下《律师法》明确的律师的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我们这个行业存在的价值所在。

为了律师这个行业的价值,为了我们共同的理想,为了践行这个不会被颠覆的永恒使命,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去守护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谢谢主席团的信任!也期待大家的信任!如果我不能被选上,我也一定会在另外一个地方,以另外一个角色,用另外一种方法,和大家一起守护我们心中的法律理想,践行我们的使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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