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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事任免(2023.9.27)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9月27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蕊为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局长; 沈娟芬为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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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一级:正国级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 二级:副国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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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亚运会绍兴火炬手名单
杭州第19届亚运会火炬传递绍兴站火炬手名单 第1棒 俞觉敏 他是浙江省绍兴市排球队主教练。曾任国家女子排球队主教练,带领国家队获得过北京奥运会决赛第三名等好成绩。曾荣立浙江省政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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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哲:律师应如何进行战略思考
律师作为一门职业,不仅有社会责任的使命和专业学术的特征,同样有商业的属性。所谓商场如战场,既然有商业属性,自然就绕不开战略和竞争的问题。 那么,律师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战略思考,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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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工伤认定窗口搬迁新址,附电话及工作时间
自2023年1月3日起,柯桥区人力社保局工伤认定受理窗口(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咨询)搬迁至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8号窗口(兴越路1718号),原纺都路1066号区公共服务大楼一楼人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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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单管核酸检测点地址、开放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上虞全区将关闭所有新冠病毒核酸免费检测点,只保留21个自费单管核酸检测点。单管核酸检测的价格是16元/人,具体检测点位如下: 序号 乡镇街道 点位名称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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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医疗保险家庭共济备案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目前已开通“家庭共济”,实现被绑人员基于家庭成员身份可享受参保人员历年账户金额的共济,绑定后,只要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内尚有余额,其他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户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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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婚姻不成彩礼怎么办
在我国,结婚送彩礼是普遍现象。如果送了彩礼,婚姻却没有成功,彩礼还能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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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名单公布
第十届全国律协专门委员会 一、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委员会 主 任 蒋 敏(安徽) 副主任 廖泽方(江西)王 哲(吉林)陈泽刚(四川)刘 新(北京)胡燕早(女、湖北)周昕明(江苏)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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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湖东片区华东村、华光村、洪山湖村拆迁启动,梁湖六村同拆
8月初,上虞梁湖街道西片区(包括外梁湖村、华山村和大厍居委)征收服务征求意见发布,正式开启上虞区梁湖街道片区拆迁工作。当华东、华光村民还在多方打听东片区拆迁计划时,今日却正式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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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常见法律文书怎么写?
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怎么写? 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是代理律师参与庭审工作时经常要书写的法律文书,如何能让这些法律文书发挥最大效能呢? 一、起诉状不要写得太详细 有的律师希望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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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梁湖外梁湖村、华山村和大厍居委拆迁将启动
8月2日,上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梁湖街道2022-2025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西片)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本次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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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中小学施教范围(2022)
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教体委公布《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学年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文内提到,“2022学年除两湖西侧小学所涉及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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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律师可以线上查询浙江省内企业内档资料了,附实操攻略。
继浙江公安开通律师线上查询人员户籍身份后(目前已关闭省外人员查询功能),再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律师线上查询企业内档信息,今天借办案之机实操了下,整理攻略如下,与大家分享。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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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及部委举报电话
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中央纪委信访室提倡实名举报,严禁拦截正常上访群众!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相关单位,要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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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百官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及房户一致、六年一户等招生政策解读
一、招生对象类别及录取方法 新生年龄:小学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为2022年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新生户籍: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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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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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建设工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021年)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中的焦点问题 (一)诉讼主体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主要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有时也涉及到联建单位、建筑物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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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文生:如何开好庭前会议
如何开好庭前会议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如果说开庭审理是诉辩双方当事人之间一场最后的“大决战”,那么庭前会议应当是战前动员和准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也是办好案件的基本路数。但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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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疫情期间逾期交房不可抗力的认定
关于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可抗力的表述: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此,在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疫情防控,从而导致大多数非必要生产企业停工、停产,在该期间内,应当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应当顺延合同履行或适当免除相应违约责任。对于新冠疫情期间,因政府相关防控政策及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归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有相关约定的情形下,应当免除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违约责任。但是,在政府调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并具备了复工复产条件后,即不再具备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因素,只是可能增加相应的履约成本,不能继续按照不可抗力情形调整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否则会导致当事人利益产生严重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