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征信拖后腿!央行新规:这几类逾期记录可以申请“清零”了

各位朋友,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曾因疫情等原因,不小心留下了小额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记录,现在有个重要消息值得关注。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份《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通知》,为特定情况下的信用逾期提供了一次宝贵的修复机会。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仔细研读了这份文件。它并非简单的政策宣导,而是一份具备法律效力、操作路径清晰的规范性文件。下面,我用大家都能听懂的话,结合法律角度,为你拆解这份“信用修复指南”。

一、政策核心:谁能受益?

简单说,这项政策主要帮助那些受疫情影响、非恶意欠款、且愿意积极解决问题的朋友。

具体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逾期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2. 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3. 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还清欠款。

如果符合条件,还清后,这笔逾期记录在征信报告中将不再展示。这意味着它不会继续影响你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

二、两个关键时间点,效果不同

这里有个细节需要注意:还款时间不同,征信修复的速度也不同。

如果能在2025年11月30日前还清,你的逾期记录将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展示。这算是个“快速通道”。
如果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还清,征信系统会在你还款后的次月月底前完成处理。

律师提醒:虽然最终截止日期是明年3月底,但建议有条件的朋友尽早处理。早还清,早安心,也能避免因系统处理延迟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三、怎么操作?需要自己申请吗?

整个过程不需要你主动申请。央行征信中心会统一进行技术处理。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在截止日期前,联系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确认金额并还清符合条件的欠款。

如果你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后,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还在你的信用报告里,你有权提出异议:

  1. 拨打征信中心客服热线。
  2. 前往当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3. 按照规定,征信中心受理后,应在30天内完成核查处理。这是对你合法权益的保障。

四、几点建议

  • 抓紧自查:2026年1月到6月,每个人可以额外免费查询两次信用报告(全年共四次)。建议你利用这个机会,仔细核对报告中的逾期记录是否符合本次政策条件。
  • 主动沟通:如果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尽快联系相关机构,确认还款细节,确保在截止日前足额结清。
  • 保留证据:还款后,务必保存好所有凭证(电子回单、银行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 后续核实:政策处理期过后(比如2026年4月后),建议再次查询信用报告,确认逾期记录已消除。如果未消除,及时通过官方渠道维权。

这次的政策可以看作是在保护金融安全与帮扶受困群体之间的一次平衡。它不是“债务免除”,而是给那些非恶意逾期、有还款意愿的人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信用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身份证”,修复成本远高于维护成本。如果你符合条件,请务必抓住这个窗口期。转发给需要的人,或许就能帮到一个正在为征信发愁的朋友。


别让征信拖后腿!央行新规:这几类逾期记录可以申请“清零”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征信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其中:

(一)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二)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二、实施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无需个人申请办理。

个人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过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受理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在30天内妥善完成核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有序贯彻落实。征信中心要细化落实举措、做好系统调整,统筹组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妥善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信息主体提出的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协同接入机构建立应答处理机制,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

(二)加大服务保障,回应公众关切。征信中心要畅通线上线下各查询渠道,接入机构做好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查询及网点自助查询机、智慧柜员机等线下查询的系统设备维护和人员导流准备,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用报告、了解自身信用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接入机构等要面向个人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

(三)规范业务开展,合理使用信息。接入机构要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征信业务开展,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个人信贷信息,充分保障个人征信合法权益。接入机构应不断提升自身信贷风控能力,正确解读、自主参考、合理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的信用信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公众合理融资需求。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十四项不再适用。

(二)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组织辖区内接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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