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的通知

绍兴市律师协会
关于申报“2014-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的通知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省律协开展“2014-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现就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执业的专职律师,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参评省优秀律师。已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省优秀律师的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专业过硬,具备独立办理较为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办理过重大疑难案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法律事务。
4.重视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自2014年以来至少有2篇专业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省、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召开的业务研讨会上获奖。
5.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积极参加行业活动。
6.热心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政议政,在律师行业和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7.律师执业满10年的(2008年11月9日前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8.2014-2018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的。

关于申报“2014-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的通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执业律师因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的。
2.执业律师被投诉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尚未结案的。
3.执业律师在承办案件中有重大过错,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
4.执业律师未按《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的。
5.执业律师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损害行业声誉的。

三、申报数额

市直所2名,各区、县(市)各1名。根据申报情况,经市律协初评、审核,推荐4名律师参评省优秀律师。

四、应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优秀律师申报表,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真实反映律师在执业中取得的突出成绩。2000字以内)。
2.市司法局出具的该律师执业10年以上(含10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证明。
3.市律师协会出具的该律师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行业处分的证明。
4.市律师协会出具的2014-2018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的证明。
5.市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出具的该律师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查证属实的投诉记录以及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投诉案件的证明。
6.执业证书复印件。
7.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文件。
8.其他。

五、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市)应对此次评选要高度重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展示我市律师的良好形象。
(二)请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市直所在12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律协邮箱。书面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孙舒雯
联系电话:85156493
邮 箱:sxlg0575@126.com

附件:浙江省优秀律师申报表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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