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的目的不是为了做“人上人”

10万+的文章转的人多了,我都会点开来看。最近的《那一年岳云鹏14岁,郭德纲26岁》是一篇令人感动甚至唏嘘的励志文章,我完整地读了一遍后,却读出了问题。

励志的目的不是为了做“人上人”

20年前,岳云鹏14岁,郭德纲26岁,王宝强15岁,马云35岁。我30岁。

20年前,岳郭王马都处于人生的不堪期。后来,他们都取得了世俗意义上的巨大成功,宝马香车美人美名厚利什么都有,就缺新闻了。我呢,还是普通的一个人中人。

个人奋斗的精神是需要的,一般说来通过个人奋斗取得成功要满足“决心大、方法对、情况明”9字诀。岳郭王马“混出个人样来”的决心都很大,百折不挠,方法在摸爬滚打中都逐渐掌握了,情况以其智商、情商都大体明了,幸运的是,他们没有白吃那么多苦,他们都成为了人上人。

命运之神只眷顾极少数幸运者。对于极大多数人而言,虽吃苦中苦,犹为人中人(甚至人下人)。曾国藩越到晚年,越是不信书信运气,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本事再大的人,也不能贪天之功,应让一半与天(运气)。岳郭王马经过个人艰苦卓绝的奋斗,都成了有大本事的人,然而必须承认,他们的成功无不有上天的眷顾。不承认这个道理,如郭德纲,一度狂妄的可以,俨然人上人,把别人看成人下人,全然忘了自己只是人中人,不被打脸才怪呢!

文章隐含的“不为人上人,即做人下人”的价值观导向看似无大碍,其实为害匪浅。理想的社会需要由人中人组建,即社会成员无论强弱,机会、程序上一律平等,无贵贱高下之分,对社会公共生活拥有大体平等的发言权、参与权。人们有权利崇拜强者,但更有义务尊重同情理解扶持弱者。弱者不是人下人,强者也不是人上人,大家都是人中人。苏辙在《蜀论》中指出,“古者君子之治天下,强者有所不惮,而弱者有所不侮,盖为是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现实生活中,可能受儒家文化糟粕部分的影响,人们对强者崇拜、膜拜至于五体投地,跪舔都行,对弱者以“下人”歧视、欺凌以刷自己的存在感、优越感,简直成为社会常态。以王宝强为例,他做群众演员时,境遇是如此的不堪,幸而成为大明星后,过上了被无数人追捧的天上人间生活,王宝强人生态势的霄壤之别,说正常其实不正常。我们需要反思,群众演员为何如此低微不堪,而大明星名利双收性价比缘何如此畸高?

美国梦某种程度上就是总统梦,你看,根不正苗不红的奥巴马和无任何执政(行政)经验的商人川普都先后入主白宫。在美国,“贵”为总统也仍然是人中人:反对党、选民、议会、法官等各方“势力”盯着他,等着给他“难看”。美国总统在位时不能“定于一尊”,退位后无法享受“老同志”的待遇。在美国人民看来,你总统又不是人上人,你我他都是人中人,我应当尊重你,但我用不着崇拜你。我即使是一个普通工人,或者到处找角色的群众演员,我也决不是你总统的人下人。在一个“人中人”制度和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度里,个人崇拜怎么可能兴起呢?

在我看来,解决特权、腐败问题的一个良方就是确立人中人的法律制度和社会观念,摒弃社会划分人上人、人下人阶层的旧好陋习。你做不了人上人,就无法把别人作为人下人;你有权力做人上人,包括万民之上和一人之下、万人(千人、百人)之上者,想不把别人作为人下人也难!因为,你不是圣王!

一切宣扬“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励志文章都是毒鸡汤!生而为人,吃苦在所难免,但吃苦的目的是为了做一个幸福的人中人,决不是为了做一个有机会四处显摆、奢侈享受并且控制、奴役、歧视、欺凌别人的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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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雨润的头像章雨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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