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搜集婚内出轨的证据?

如何搜集婚内出轨的证据?

引言:最近,热播剧《三十而已》中顾佳的老公许幻山的出轨行为引起大家一致的厌恶和指责。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出轨不仅仅违反了道德,更违反了《婚姻法》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被出轨后,要做的不是自伤自弃,在感性将自己束缚之前,首先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无过错方可向对方索要损害赔偿。那么,作为婚内出轨的受害者,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呢?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应是未经修改、编辑的。

5、证人证言

若出轨方与第三者有共同居住的场所,该小区的邻居、保安、物业、居委会等人员均可作为证人,出具情况说明或是证明,证明二人存在同居关系。

6、其他

若出轨方嫖娼被查处,通常有警方介入,此时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使用。若出轨方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这些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律师评述:夫妻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因此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也会偏向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在面对对方出轨后,应沉着冷静,通过合法地方式收集好证据,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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