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首创:婚前可查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记录

浙江义乌首创:婚前可查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记录

引言: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同时,家庭暴力发生隐蔽,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难以防备。全国妇联在会上公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家庭暴力并非私事,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差别,实行可查询制度,对有家暴史的人退避三舍,可自我保护,可减少悲剧。

那么,结婚登记前,想知道对方是否曾有过家暴行为,有地方可以查询吗?答案是肯定的!

6月22日,浙江义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妇联、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数据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该《意见》的实施在国内尚属首创。

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发生,构建和谐家庭,根据家庭暴力的程度,对发生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员在婚姻登记领域进行注册,婚恋对象可查阅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记录,对是否进入一段婚姻提供参考,以达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

根据《意见》,家庭暴力注册簿登记范围为: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并实时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护令限制的人员并实时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并实时更新。

浙江义乌首创:婚前可查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记录

浙江义乌首创:婚前可查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记录

图自@中国妇女报

那么是不是谁都可以去查询,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公民隐私是否会泄漏?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也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查询人申请,查询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对象身份证信息、申请书、真实性和保密性责任书等材料,向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查询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相关记录。

为防止注册簿信息泄露和滥用,特制定以下条款:

1.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查询结果只作为对其结婚对象是否曾有家暴行为真伪情况的参考,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注册簿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注册簿信息牟取非法利益,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注册簿信息。

3.注册簿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法院、公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查询人需提供婚恋情况真实性声明书,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目的的情形,查询注册簿一年内不超过2次,查询人数一年内不超过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注册簿实行动态管理,市法院、市公安等部门需及时将新增人员信息推送至数管中心。市数管中心建立家暴注册簿查询平台,对涉及家庭暴力相关人员做好数据库管理,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为打破家暴处置难的现状,当地今年起全面实施反家暴改革,联合9部门共同建立了家庭暴力政府联动标准化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家庭暴力一键式全流程闭环处置平台,创新实施家暴注册簿、信用挂钩等全国首创工作,开展反家暴社会化宣传和重点家庭辅导,以反家暴工作作为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个消息在微博上热传,@中国妇女报、@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都做了报道,网友纷纷点赞。但是同时也有一些网友产生了顾虑,比如很多家暴不被记录在案,可能是由于受害者没有报警,还有一些在司法实践中无法被界定为“家暴”的行为,虽也切实伤害到了他人的身体和心理,却没有被记录在案。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具体认定家暴时比较严格,要求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仅仅是谩骂和恐吓很难被认定为家暴。另外,家庭暴力本身就定义在“家庭成员”当中,未婚、初婚人群无法查询到家暴记录。那么,未婚男女、情侣之间的暴力,是否应当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又该怎样纳入?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总体来说,这个政策能够激励家暴受害者积极报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家暴行为产生震慑,值得其他地区借鉴与推广,在推进中完善,在完善中推广。反家暴之路尚且漫长,需要更多对受害者的社会支持,也需要降低家暴定义的门槛,让更多的暴力在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之前就被警示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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