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子之战何时休?
作者:程倩 实习生
指导老师:庄燕群
前言:近年来,中国离婚率有所上升,因离婚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其中,最让人关注的莫过于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了。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无疑更牵动父母的心,在离婚案件中,约有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
一、现实情境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其中一方为了争夺抚养权,将孩子藏匿,不让对方见孩子的新闻报道也是屡见不鲜。
男女双方离婚后,为了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常常采取擅自为孩子办理退学手续、转学、隐匿孩子去向、甚至不经对方同意,强行抱走或抢走孩子等行为,使得对方无法与孩子取得联系。
诚然,父母之爱子,则谓之计深远。双方都觉得孩子只有跟着自己,才能得到更好的照顾与成长,不信任对方能够照顾好孩子,更不愿意因离婚而与子女分开。
同时,多数父母陷入了错误的认知,认为孩子的实际控制权与孩子的抚养权存在必然联系,故采取相对偏激的手段。
二、民法典出台后对孩子抚养权的影响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民法典》出台后,对离婚纠纷中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故根据子女年龄,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也就是说,除非存在极特殊的情况,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除此之外,在离婚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来说其抚养权是给母亲这一方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一方当事人除去年龄因素2岁以下的因素想要去争取抚养权,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条件。
1、经济条件
抚养子女必然涉及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良好,对争取子女抚养权较为有利。
2、身体状态
若一方身体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疾病,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决抚养权归身体状态良好的另一方。
3、生活习惯
抚养方的生活习惯会直接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若对方存在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应当及时注意取证。
4、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子女都不是由夫或妻一方直接抚养。因此,双方父母的身体状况,在教育、照顾子女的意愿等方面能发挥关键性作用。
5、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若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6、孩子的意见
《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会尊重子女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应当多多陪伴子女,让子女愿意随自己生活。
希望父母双方在争夺抚养权时,能够以从子女利益最大化角度思考。
在实务中,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妨碍阻止对方及其家人对孩子的抚养与探望,反而可能会导致法院对其抚养权问题上作出惩罚性判决,因此,即使我们很爱孩子,也不应该采取“恶意争夺抚养权”的方式。
三、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除了《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做了相关规定。如第3条规定:母方和父方均要求抚养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都会考虑哪一方抚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更有利,并更好的保障子女的权益,子女不是父母的财产,作为父母,应尽最大的努力给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不能单纯因为个人因素争夺抚养权,否则,最大的受害者是子女。在孩子的人生成长中,父亲和母亲都是那个不可或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