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谁负责任?绍兴的禁摩时间和区域?

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谁负责任?绍兴的禁摩时间和区域?

前言:

近日,同事小T在开车右转进入自家小区时,与一辆从侧边非机动车道上冲出的摩托车发生了轻微碰撞,私了赔了五百元。但站在法律角度上,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究竟谁负责任?

首先应当明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定性,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摩托车是有发动机驱动的,自然属于机动车。

其次,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是否还要遵循“右转让直行”的交通规则,认定右转的轿车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由此可知,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时,双方都有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绍兴的禁摩时间和区域

绍兴越城区摩托车禁行只涉及一环内(含一环)区域即古城区核心部位,同时对于市区号牌及柯桥区浙DA、浙DF开头的摩托车号牌,晚上19时至次日早上7时允许通行。

(1)
出门忘带驾驶证,可以用支付宝上的电子驾驶证代替吗
上一篇 2021年8月17日 下午4:29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有什么法律后果?
下一篇 2021年8月18日 下午3:09

相关推荐

  • 发生交通事故后,记得拍这4张照片!

    前言: 正所谓马路如虎口,人非圣贤,即便是轻车熟路的老司机,开车在路上也免不了与别的车发生小擦碰剐蹭。有时候车跟人家发生了碰撞,如果是轻微的事故但你不及时离开现场造成堵塞的话,那么…

    2021年9月9日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有什么法律后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证据,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

    2021年8月18日
  • 柯桥一男子雨天骑电瓶车与货车相撞,还负主要责任?

    7月7日早晨7点46分许,当时下着雨,严某未戴头盔,一手撑伞,一手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柯桥区平水镇人民路与东桃村路段时,由于雨伞挡住了驾驶人的视线,他未能注意观察道路前方情况,观察防范…

    2021年8月23日
  • 我好意载同事上班,结果发生车祸,该不该负责?

    2020年8月24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好意同乘”是否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成为争议焦点。 搭同事车出事故,同事该赔偿我吗? 丹东市赛马林场职工胡先生…

    2021年8月22日
  • 越律说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若干法律问题裁判规则探析

    本课题以近三年江西省高院再审审查、再审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中筛选出典型性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少数法律问题研究对比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部分案件,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提炼出有价值的裁判规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争议较多的法律问题集中在责任主体、保险赔偿、赔偿标准等几个方面。由于省高院已经针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进行了单独规范,本课题主要针对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以及其他典型问题进行探讨,共计14个法律问题。每个法律问题分“问题引入”、“观点梳理”、“规则探析”、“结论”四个部分结构展开。在保险赔偿有关问题中,江西省高院审监庭在去年的调研课题中已经研究分析了的问题,本课题不再重复研究。
    作者:江西高院立案二庭课题组:龚雪林 闵遂赓 毛盈超 马悦

    2022年5月13日
  • 乘客下车后横跨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和肇事司机责任怎么划分

    2017年10月4日凌晨,31岁的朱先生在厦门台湾街上了王师傅的车,目的地是高崎中埔。车子开上成功大道后,喝醉的朱先生多次提出要下车。王师傅告诉他不能停车,拒绝了。朱先生情绪激动地…

    2021年8月23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