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4.率先形成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完善省域统筹机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四大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新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标志性工程,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优化省域空间布局。深入推进空间规划一体化,加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深化主体功能区政策,完善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建设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逐步实现同规同网。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实施“内畅外联”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山区、海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交通设施条件,实现高铁、通用航空“市市通”、高速公路基本覆盖10万人以上城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90%以上乡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陆域县县全覆盖,推进省域内高铁网、轨道交通网、大城市地铁网三网融合、互联互通,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智慧化、均等化公共交通服务,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推进通村客运加密提质、客货邮融合和渡运公交化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快递业进村进厂出海“两进一出”工程,培育现代物流业,构建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提高到98%,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规划建设省际毗邻区、省内一体化先行合作区,建设数字长三角,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25.开展新型城镇化“十百千”行动。加快四大都市区建设,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轨道交通“一张网”、同城服务“一个圈”。唱好杭甬“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推进“十城赋能”,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未来城市实践区和现代化郊区新城,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能级和国际竞争力,支持衢州、丽水加快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制度,率先在地铁城市开展“隐形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地下空间分层式、综合性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数字化管理,开展城市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防控试点,切实提升城市地下空间感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城市综合治堵工程,推行数字治堵,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网络,推动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推进“百县提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实施“千镇美丽”工程,滚动打造600个以上省级样板,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入推进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索由镇村到城、建设新型城市的新模式。

26.大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创建制,实施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推进行动,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按照未来社区理念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动,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多功能、复合型、亲民化社区精致生活场景。全域推进乡村新社区建设,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微改造,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核心功能配套标准化建设,所有行政村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建设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未来邻里、现代产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特色风貌、绿色低碳、乡村善治等场景,建成一批引领品质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示范性乡村新社区。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以公平为基石,开展户籍、农村土地、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综合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杭州调整完善以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指标体系的积分落户政策,全面落实杭州市区以外城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积分入学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探索积分入住保障房制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坚持稳慎原则,探索推进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适时推进山区县乡镇撤扩并工作。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率先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建立全省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

29.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等协同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实施稳粮保供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打造现代种业强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适用农机具研发推广行动,全面推进“肥药两制”和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集成示范改革试点。健全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实施“整村授信”模式。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建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积极发挥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

30.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11个县(市),推行“GEP论英雄”改革,实现生态质量、绿色发展、幸福宜居全国领先,与全省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左右。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建立县村户一体帮促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省市县联动每年向全省乡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万人,开展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帮扶行动,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开放式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以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为牵引,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开发覆盖城乡、多跨协同、政策集成的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数字化重大应用场景,建立标准化清单化帮促制度,建立分类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31.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制定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全面推进跨山统筹发展,推动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发展“绿色+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培育“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山区名品,实施消费助农计划,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高标准创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加大省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全省域增强海洋意识,全省域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加强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探索省市共同设立海洋发展基金,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按照产业链协同需求精准结对、合作共赢,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产业飞地”、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山区海岛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造助力山区发展高能级平台。更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强对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支持建设“生态飞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深化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32.打造对口工作升级版。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体系化、体系品牌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全面提升对口工作绩效。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与四川等地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丰富创新协作方式,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长期全面精准开展与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对口支援,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交流交往交融、文化教育支援,助力受援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浙吉对口合作,推进深化开放、产业转型、创业创新、要素流动和人文交流等五大合作任务。

六、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

33.打造学习宣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铸魂工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开展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深入实施溯源工程,推进百年理论创新研究工程,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研究,建设好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启动实施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系统构建理论溯源体系。实施浙江人文学科振兴工程,提升基础理论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水平。深入实施走心工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体系、基层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体系,打造“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基层宣讲品牌、重大政策和理论发声平台。实施传承红色基因薪火行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文化,组织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浙江印记研究,构建浙江红色精神谱系,推进浙江革命军事馆建设,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守好红色根脉。

34.高水平推进全域文明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秉持和弘扬浙江精神,培育“浙江有礼”省域品牌。实施全域文明创建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覆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最美浙江人”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关爱礼遇机制。实施全民人文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常态化人文素养评估体系。弘扬诚信文化,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探索实行文明积分制,擦亮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实践品牌,推进文明好习惯养成。持续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厚植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35.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应用转型,打造“文E家”“文化礼堂家”等应用场景。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加强重大主题作品创作的组织规划,建立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完善全周期文艺精品服务机制,精心打造之江编剧村、中国网络作家村等文艺创作新平台。深入实施百名文化大家引育工程,推进浙籍文艺名家回归计划。实施百亿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市公共文化高标准设施、高品质服务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之江文化中心、浙江社科中心、浙江音乐厅新馆等新时代浙江文化地标,启动建设浙江电影学院,打造之江艺术长廊。深入实施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实现“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创新文化走亲等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开展艺术振兴乡村计划,实施书香浙江提升行动,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实施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探索推行浙江文化保障卡制度,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拓展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有效途径,推广“文化管家”等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提高现代传播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新型主流传播平台,构建精准触达的现代传播体系,建立丝绸之路文化研究院,实施浙江文化“出海计划”,打造辐射全球的国际传播窗口。

36.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诗路文化带建设,推进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和世界文化遗产群建设,加强西湖、良渚、大运河(浙江段)保护利用,推进上山文化申遗,加快实施“千年古城”复兴,打造具有代表性的浙江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实施百张文化金名片打造工程,加强传统工艺、传统戏曲艺术等保护传承,积极申报人类非遗、国家记忆遗产等代表作目录项目,建设中国越剧博物馆,积极打造中国越剧文化中心。推进美术书法艺术繁荣,创办浙江书法院,提升浙江画院、浙江油画院水平。深入实施文化研究工程,解码浙江文化基因,推进浙东学派、永嘉学派、阳明心学、南孔儒学、和合文化等创新转化,建设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开展当代浙江思想史研究,编纂浙江文库,系统提升浙学品牌影响。

37.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打造国家数字出版、短视频、音乐、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高质量发展,支持横店创建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先行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创新中心和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实施百家文化名企创优工程,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创建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纵深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打造国家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成全域旅游示范省,推进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民宿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打造海洋旅游、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争取开展出入境游便利化改革试点。

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38.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攻坚战,构建数字化生态环保综合应用系统,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及举一反三闭环管控机制,完善环境司法制度机制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持续推动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85%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构建安全美丽“浙江水网”,新增美丽河湖500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提标”行动,行政村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统筹推进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美丽海湾”保护建设,启动省级“蓝色海湾”整治,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强化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管控,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模式。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加强固体废物闭环监管、医疗废物非接触式智能监管,严格落实禁塑限塑制度,实现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所有设区市和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无废城市”,建成全国“无废示范省”。

39.实施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按照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实行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规范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全面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探索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支持宁波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到9.8%。全面开展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全面完成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太湖、千岛湖等跨省界水体协同治理,推进太湖蓝藻防治和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共建共保。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建设具有长三角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特色的标本馆和基因库,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达到95%。

40.高标准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围绕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四个指标,科学编制实施碳达峰总体方案和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及科技创新“6+1”重点领域行动方案,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确保完成能源“双控”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4%。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高效行业,推动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建成绿色低碳园区50个、绿色低碳工厂500个。推动建筑、交通、农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撑,以最小碳排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推行大型活动碳中和制度,开展“零碳”体系试点建设,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数智体系和综合应用场景,推进低碳转型立法。

41.全面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具有浙江特点的常态化GEP核算和考核制度,制定发布陆海GEP核算标准,全域推进GEP核算应用体系建设,完善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推进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深化安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创新优质水资源价值实现路径。构建数字化和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建立生态资源大数据库,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加快推行“两山银行”建设,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培育发展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率先实施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高标准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深化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争创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42.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统筹领导,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强化对平台经济、平台企业的政治引领,加强新兴领域和新就业形态群体党的工作。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县乡治理权责明晰化、组织模块化、事项集成化、手段智能化、协同高效化,推动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增强乡镇(街道)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完善“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村社班子高效运转。健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机制,完善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功能,充分发挥解决信访和矛盾纠纷的终点站作用。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度,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5%以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创新社区与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推广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民生议事堂”、“契约化”共建等多元参与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持续深化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政治引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基层执政阵地。深入实施万村善治工程,全省5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善治社区(村)”目标。

43.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率先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率先破解执行难问题。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工作衔接机制,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加强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普法力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创新“信用+”治理体制,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推动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

44.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建立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海上船舶、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金融等全链条精准化的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遏重大”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面加强经济安全,强化资源、能源、粮食安全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经济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消除海塘病险,深化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与防控试点,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发展社会救助力量,推广巨灾保险。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推进网络空间社会共治。

九、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4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落实“七张问题清单”亮晒整改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深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常态化实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探索省域层面抓城市基层党建新机制,推进两新党建“三年创优、整体跃升”,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领导干部领导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新能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先试。

46.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统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机关、清廉村社、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交通等一批清廉标杆,建设清廉文化高地。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四风”、树新风,坚持和深化“后陈经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察联络站作用,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检监察与组织、司法、财会、审计、统计、群众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浙江实践。

47.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建设一体化资源系统和应用数据仓、专题库,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设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迭代升级“浙政钉”“浙里办”,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全面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业务场景,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以“城市大脑+未来社区”为核心业务场景,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高效性、整体性。构建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数字治理体制机制。全面实施网络安全整体能力提升行动,构建一体化数字化改革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48.强化政策制度创新。按照共同富裕导向,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系统性变革。聚焦重点领域,研究出台省级相关配套政策。主动承担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努力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

49.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抓落实机制。省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建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大成集智机制,搭建国际、国内、省内和企业等多层次智库平台,聘任省委智库顾问,为推动示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50.建立争先创优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相关部门就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进行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打造更多最佳实践,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建立最佳实践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普遍性经验,反馈体系效果,形成浙江标准,及时向全国复制推广。持续深化“两个担当”良性互动,进一步建好用好省直单位厅局长和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等赛马平台,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改革突破争先,建立健全全面立体透视察人识人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51.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评价考核体系。结合“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深化统计改革,科学设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标准和方法,探索建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价指数,全面反映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更好反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

52.凝聚全社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坚持群众主体,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旗帜鲜明地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人民团体引领服务联系群众功能,充分激发全体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和团结互助,走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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