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2020年7月29日 15:15 • 诉讼实务 • 阅读 152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为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有关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实行集中管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对于诉讼标的额依法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二、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提起民事诉讼的,可到集中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也可通过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有困难的,可在我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基层和中级法院申请跨域立案。 特此公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管辖 赞 (0) 0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关于作者 绍兴律师网 关注私信 311 文章 0 评论 1 问题 1 粉丝 关注绍兴,关注律师。 相关推荐 关注绍兴 绍兴中院获批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管辖权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确定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一审管辖法院的通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行人住所地在绍兴、台州的第一审… 2022年6月21日 合同纠纷 准据法(管辖法)的定位与原则 该如何起草涉外合同中的准据法条款呢?在审核准据法条款时,又有哪些注意点呢?在解决上述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准据法的概念、准据法条款在涉外合同中的定位、准据法选择所遵循的原则等有基础的认识。 2023年11月28日 合同纠纷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的界定标准及裁判观点 人民法院案例库 “余某德诉肖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01-2-084-005)“裁判要旨”记载: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是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并非诉讼请… 2026年2月25日 诉讼实务 对《民诉法解释》第18条中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解读 摘要:《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 2018年7月7日 诉讼实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 2018年8月7日 合同纠纷 民诉法中的“合同履行地”是实体义务地还是金钱给付地? 关于民诉法中的“合同履行地”到底如何确定已困扰笔者多日,很多时候诉讼请求是给付货币,就直接根据接收货币一方来确定法院管辖地了,这在我看来不够严谨,特征履行地也只被作为一种理论,在某… 2021年7月27日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