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绍兴律师网 • 2020年7月29日 下午3:15 • 诉讼实务 • 阅读 89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为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有关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实行集中管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对于诉讼标的额依法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二、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提起民事诉讼的,可到集中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也可通过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有困难的,可在我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基层和中级法院申请跨域立案。 特此公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管辖 赞 (0) 0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生成海报 关于作者 绍兴律师网 关注私信 325 文章 0 评论 1 问题 0 粉丝 关注绍兴,关注律师。 律师凭介绍信和承诺书可查询企业工商内档 上一篇 2020年7月19日 下午1:03 浙江法院在线阅卷操作方法 下一篇 2020年9月7日 下午2:33 相关推荐 劳动工伤 最高法:劳动争议具有人身属性,约定管辖法院无效(附详细说明)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去外地处理纠纷,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人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 审判研究 2020年11月9日 076100 诉讼实务 对《民诉法解释》第18条中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解读 摘要:《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 徐黎斌律师 2018年7月7日 45.9K00 关注绍兴 绍兴中院获批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管辖权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确定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一审管辖法院的通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行人住所地在绍兴、台州的第一审… 绍兴律师网 2022年6月21日 097700 民事诉讼管辖指引 一、法定管辖 1. 专门法院管辖规定 1.1 专门法院 1.2 海事法院管辖 1.3 军事法院管辖 1.4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1.5 金融法院管辖 1.6 互联网法院管辖 1.7 … 绍兴律师网 2022年7月4日 • 诉讼实务 04.0K00 诉讼实务 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约定向签订地法院起诉,是否有效? 裁判要旨 原、被告通过互联网签订协议并约定“向合同签订地(即×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在判断该约定是否有效时,应审查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案件争议是否具有实际联系。首先,互联网合同不存… 徐黎斌律师 2023年6月28日 02.7K00 合同纠纷 涉外合同争议解决条款——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在涉外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协商、签署的过程中,当事人应该选择诉讼还是仲裁呢?又是否可以约定“或裁或审”条款呢?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丁伊娜律师 2023年11月29日 01.9K00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