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绍兴律师网 • 2020年7月29日 下午3:15 • 法律汇编 • 阅读 223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公告 为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有关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实行集中管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对于诉讼标的额依法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二、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提起民事诉讼的,可到集中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也可通过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有困难的,可在我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基层和中级法院申请跨域立案。 特此公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管辖 赞 (0) 绍兴律师网认证用户 0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关注绍兴 绍兴中院获批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管辖权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确定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一审管辖法院的通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行人住所地在绍兴、台州的第一审… 绍兴律师网 2022年6月21日 00200 民间借贷 最高法裁定:确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 裁判要旨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 徐黎斌律师 2018年9月4日 011.1K0 诉讼实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 绍兴律师网 2018年8月7日 008590 诉讼实务 对《民诉法解释》第18条中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解读 摘要:《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 徐黎斌律师 2018年7月7日 044.3K0 诉讼实务 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裁判要旨 《民诉法解释》第30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的,向守约方所在地法… 徐黎斌律师 2022年8月3日 001830 诉讼实务 从一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谈对 “公民经常居住地”的认识 从一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谈对 “公民经常居住地”的认识 文/周超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浙江泽大 2021年11月8日 001890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