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股东未全额出资)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股东未全额出资)

导读:在股东未全额出资到位,且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如何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本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金**,(个人信息省略)。

被申请人一:骆**,(个人信息省略)

被申请人二:陈**,(个人信息省略)

被申请人三:诸**,(个人信息省略)

申请事项:

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骆**、陈**、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金**诉被执行人中榧**公司、蒋**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已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2020)浙06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中榧**公司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申请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中榧**公司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同时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骆**、陈**、诸**作为中榧**公司股东,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350万元、250万元、3400万元,未足额缴纳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骆**、陈**、诸**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被执行人中榧**公司对申请人的债务,望予准许。

此致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金**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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