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绍兴XX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XXX7465K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昌明街XX号(财富中心)XX楼
法定代表人:XX,执行董事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李XX、胡XX名下坐落于南昌市城南大道保利心语花园13栋2单元XXX室的房屋【产权证号: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XX号】进行评估、拍卖,用于偿付申请人的款项。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南昌市XX服装有限公司、李XX、胡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主持调解,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赣0111民初XX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南昌市XX服装有限公司共欠申请人货款2972054.88元,并承诺分十五期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欠款;被执行人李XX、胡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执行担保财产进行了查封,贵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财产采取包括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现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XX、胡XX的名下坐落于南昌市城南大道保利心语花园13栋2单元XXX室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款项向申请人清偿本息。
此致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绍兴XX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