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保定**防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王京镇**路(107国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GF7C
法定代表人:王*朝,执行董事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中电百色能源电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综合车间、1车间、2车间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验,查明该工程项目是否已实际交付使用。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广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审理中,案号为(2026)桂1002民初2876号。案涉工程已于2025年3月份完工并交付被告验收完成,根据百色市发展改革委、《当代广西》2025年第16期等公开报道,2025年7月30日,园内广西中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成的第一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已成功下线,足以证明案涉工程项目已实际交付使用的事实。但被告对此予以否认。为查明该案件事实,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组织对案涉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勘验,望予批准!
此致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6年7月23日
附:1、2026年7月22日庭后律师前往现场视频录制;
2、百色市发展改革委、《当代广西》2025年第16期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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