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碧萝殿下”萝莉秒变大妈,主播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乔碧萝殿下”萝莉秒变大妈,主播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事件简介

乔碧萝殿下,斗鱼声优主播,直播时一直用各种图像挡住脸,其声音甜美,大家都认为她是一个可爱的小姐姐,并吸引了众多粉丝。7月25日,乔碧萝与一个女主播连麦时突然遇到了平台BUG,她用来遮挡脸部的图片突然消失,真容一览无余,秒变大妈。直男粉丝们见到殿下真容后,幻想瞬间破灭,心态瞬时崩塌,给她礼物刷了30多万的榜一大哥不能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直接把斗鱼号注销了。事件发生后,直播间一夜爆红,粉丝涨了几十倍,不过几乎都是看热闹的和黑粉。8月1日凌晨,斗鱼官方平台正式宣布永久封停“乔碧萝殿下”的直播间。

事件发生后,许多网友指责“乔碧萝殿下”涉嫌欺诈。那么从法律上讲,她的行为真的构成欺诈么?笔者认为,分析这个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用户对主播的相关信息是否有知情权?2、主播的个人信息是否应予披露?3、粉丝的刷礼物行为是否系真实意思表示的赠与?

1、用户对主播的相关信息是否有知情权?

答案是否定的,所谓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其中个人信息知情权是指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有知情权。显然,用户对主播的相关信息不具有知情权。

2、主播的个人信息是否应予披露?

个人信息的披露分为主动披露和被动披露。在该事件中,可能披露“乔碧萝殿下”个人信息的主体有两个:一是主播本人,二是斗鱼平台。主播本人没有义务披露个人信息,更加不会披露,毕竟58岁的大妈声音再怎么萝莉也是很难吸引宅男粉丝的。那么斗鱼平台是否有义务披露主播信息呢?笔者仔细研究了该平台《隐私权政策》(2019年6月19日版)及《用户注册协议》,总结如下:注册主播需要进行身份认证、上传身份证号,共享、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除个别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需事先征得授权同意。可见,平台的主动披露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目前直播平台发现主播年龄与其给人印象有较大差距时能否主动披露用户信息,法律对此未予规制,毕竟个人信息的保护才是重点,因此平台亦没有披露义务。

《隐私权政策》: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斗鱼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斗鱼平台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3、粉丝的刷礼物行为是否系真实意思表示的赠与?

乔碧萝殿下系声优主播,有一口萝莉音,斗鱼直播时用图片挡住脸,比较会聊天,宅男们正是因为声音而喜欢上她,将其误认为萝莉,并主动送礼。笔者认为,该主播提供了聊天、唱歌等服务,让宅男粉丝有满足感,粉丝主动刷礼物无偿赠与主播也是自愿的,是真实意思表示。

理清了以上三个问题,不难发现该事件中主播并未构成“欺诈”。

民法中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该事件中,主播乔碧萝殿下从未告知过粉丝她是年轻女孩(虽然曾经在其他平台发过美照,但从未说过照片是她本人),也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没有义务披露个人信息),宅男粉们完全是基于自己对乔碧萝殿下的幻想而做出赠与行为。甚至连露出真容后的所谓“欺诈”论述也是基于粉丝幻想破灭,不能接受现实所造成的。

律师的一点建议:网络社交平台根本上是一个虚拟的平台,QQ时代就曾有“如果不见面,真不知道对方是人是狗”的言论,虽然直播能让彼此互相看见,但众多的修图软件可以将人修的连亲妈都不认识,更何况是在屏幕后面的你呢?因此,笔者真心建议各位沉迷网络社交的朋友放下电脑,放弃幻想,回归现实,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马恺浓 律师,公司税务筹划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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