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大(绍兴)所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交流讨论会

2020年5月29日下午,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一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专题学习交流讨论会。

泽大(绍兴)所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交流讨论会讨论会

该讨论会由本所资深律师沈世雄律师发起组织,主要围绕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与旧版规定存在的修改、变化之处开展学习交流。根据学习内容,本专题讨论会将分四次进行展开,分别由本所四位青年律师作为主讲人,开展连续四周的学习交流。副主任金建耀律师、章雨润律师到场与其他青年律师及律师助理均参与本次学习交流讨论会。

泽大(绍兴)所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交流讨论会
沈世雄律师

首次讨论会由本所钟信律师主讲,主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一部分展开学习,包括对其中的条文进行逐条讲解和分析,通过相应的案例,将新旧《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规定》中相应内容的变化以及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一一梳理,并就条文中修改、变化内容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与在场的同事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和交流。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踊跃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通过交流学习,使大家对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泽大(绍兴)所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交流讨论会
钟信律师

讨论会上,沈世雄律师提出,律师行业和律师个人的发展要求我们律师自身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和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尤其目前各种法律规范频繁更新,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从业人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了解、熟知最新近的法律知识,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因此,定期开展类似的交流学习很有必要。同时,大家也一致认为,这种学习交流讨论活动能聚集全所律师开展集中的学习,营造所里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相互交流讨论的平台,有助于资深律师和年轻律师之间就专业方面进行探讨和沟通,促进青年律师的进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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