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开发商物业互相推诿,该找谁赔偿?

前言:二手房买卖如今越来越普遍,当你满心欢喜住进所购房屋不久,却出现房屋漏水、设施损坏等质量问题?找原房东,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他们又互相推诿,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以2018年处理的一起房屋漏水案件为例进行分析,望能对相似境遇的朋友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0日,原告邱某从原房东李某手中购得其坐落于绍兴柯桥华舍街道自在城格林园1楼房产一套,该房屋自李某购得并装修后自始未有入住。2018年5月13日,因小区地下管网排水不畅,水从原告厨房水管倒灌涌出,造成原告屋内地板、橱柜、家具等大面积受损。原告发现后第一时间与物业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取得联系,经过开发商和物业联合排查确定系地下管网某连接处因非生活垃圾堵住导致倒灌,并及时进行了通堵。

虽然污水得到了及时排出,但是隐患始终存在,邱女士不敢重新装修,而且关于赔偿,开发商和物业也互相推诿,迟迟没有给出最终解决方案,原定暑假带孩子来柯桥上学的邱女士焦灼万分。

后邱女士无奈之下找到本所,本所律师接手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柯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陈述房屋质量及漏水情况。2018年6月4日,该站派员进行现场踏勘后,确定系小区地下管网未按照设计图纸建设施工,加之物业公司未定期通堵所致。并出具《质量投诉处理纪要》一份,要求开发商按照原设计图纸要求修复问题管道。但因改造成本过大,开发商多次找邱女士协商,希望不进行修复,最终成讼。

法院判决:

因律师介入后取得了房屋漏水原因的关键证据,案件毫无疑问取得胜诉,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房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给赔偿原告邱女士83000元,并修复原告厨房水管倒灌的质量问题。

房屋漏水,开发商物业互相推诿,该找谁赔偿?

实务总结:

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往往很难在交付房屋时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尤其是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可能还存在涉及此类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的约定。那么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我们应协调有关部门,包括开发商、物业、当地的质量监督站等,及时查明房屋漏水原因,以便确定赔偿义务人;同时应注意将房屋受损情况,及时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以便后续通过评估确定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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