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令申请书范本

调查令申请书范本

调查令申请书

当事人:胡X杰、吴X国
申请人:徐黎斌,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306XXX58194
接受调查人: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请求事项:

因原告与被告绍兴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峰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特请求贵院开具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调查令前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调查收集如下证据材料:

1.海湾华庭小区18幢202室商品房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情况,【证号: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223号】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7年10月15日向被告万峰公司购买其开发的位于绍兴滨海新城的海湾华庭小区18幢202室商品房,现获悉被告万峰公司因拖欠土地出让金,已于2016年12月12日将案涉房屋在内的21栋海湾华庭商品房以在建工程形式抵押给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证号: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XX3号】,导致案涉房屋被限制出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该抵押情况直接关系到本案事实的认定和责任划分,特请求贵院开具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调查令前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调查收集。

此致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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