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户籍新举措,取消夫妻、子女整户迁移的限制

从2019年3月1日起,绍兴市公安机关推出两项便民新举措:

一、取消市内夫妻、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限制;

二、流动人口在办理汽车牌照、子女申请入学时不需要再开具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

尤其是第一项措施实施后,家庭户口可以拆分购买学区房,农村户口拆分迁出后还可以再迁回,解决了不少家长的后顾之忧。

绍兴户籍新举措,取消夫妻、子女整户迁移的限制

“今后居民申报市内户口迁移的,只要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申请人均可根据需求只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不再要求夫妻、未成年子女整户同时迁移。”越城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民警陈斌强告诉记者,取消“整户迁移”的限制是一项突破性举措,主要方便了两大群体,一是家里有两个孩子的家长,今后在市区购买学区房,孩子只需随父母一方迁户口就行;二是农村户口家庭,可拆分迁到市区购买学区房读书,将来村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迁回农村。不过,因住房已出售、转让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所在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不得申请该政策。如果申请人是户主,还应在原户籍地办理变更户主手续,之后再申请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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