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效力及法律后果

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效力及法律后果

民间票据贴现(包括包装成理财产品),一直在民间比较活跃,一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针对“民间贴现”的民事行为效力认定及刑事评价均处于极不确定状态。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对民间票据贴现进行了规定,至此对民间票据贴现在中国违法还是合法,有了统一的标准。

01 什么是民间票据贴现

银行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按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收款。

民间贴现,目前没有标准的定义,主要是指票据持有人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或单位出卖票据获取现金的行为,其本质是以票据本身为标的物的买卖行为。

票据贴现,其实就是单纯的票据买卖行为!

02 民间票据贴现违法的依据是什么

《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第九条规定,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第二十条规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机构,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2021年1月26日公布)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擅自从事发放贷款、支付结算、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按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进行处置。

根据上述规定,票据贴现是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开展该业务须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而民间贴现的主体显然不具备该资质要求。受到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开展票据贴现,不但要履行相应的信贷审查批准程序,而且还要审核贴现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贸易背景。民间贴现游离于监管之外,欠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九民纪要》,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票据纠纷案件时,注意区分票据的种类和功能,正确理解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立法目的,在维护票据流通性功能的同时,依法认定票据行为的效力。其第101条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九民纪要》,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普通企业,在无贸易背景情况下买入票据,即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若以此为业,还违反了国家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强制性规定,涉嫌犯罪。一言蔽之,单纯买卖票据,买入主体必须有贴现资质;无贴现资质的,企业间票据转让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

03 国家为什么规定民间票据贴现无效

国家为什么会禁止民间票据贴现呢?更多的资金参与,不正好可以解决中小微融资难的问题嘛?

只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这个角度看,还是太单一了,需要从国家层面,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从一些法律、文件上,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词语,例如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等一些非常抽象,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怎么解释都好像有道理的词。

什么叫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主要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妨害国家金融管理活动的行为。

1、扰乱国家通过金融对经济宏观调控;

国家通过金融工具,例如对某些行业的支持或者不支持、调整利率或者存款准备金来调整货币的投放等等,因为民间票据贴现,主体多,没有监管,国家是没法调控的。

2、损害银行的利益;

目前中国能够合法的贴现机构,其实就是银行。银行虽然是商业机构,但也是国家金融的基础设施,国家通过银行对经济进行调控。银行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所以国家也会在利益方面保护银行。如果放款民间票据贴现,必然会对银行的利益造成挤压。至于国家是否过度保护银行利益,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3、可能会涉众;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不一样,承兑人信用能力差异比较大,那么多商票,肯定会有因为承兑人信用下降不能承兑付款的情况,如果民间贴现合法,承兑人到期不付款,一大堆老百姓来找承兑人要钱,这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的。

04 民间票据贴现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个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决定一个主体是否决定做此事最主要的原因,所以对民间票据贴现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是一个非常值得的事。民间票据贴现,主要涉及民事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虽然也涉及到一些行政法律责任,但不是核心,我们就不聊它了。

1、民事后果:

民间票据贴现民事后果公式是:不具有法定资质 + 贴现 = 无效。那么无效会怎么样的,根据民九规定,就是互相返还。如果承兑人到期不付款,只能找原来的持票人要回之前的贴现款,你返还票据。这个和票据承兑人拒绝承兑,向前手追索差不多了。

你如果和前一手搞个合同、发票,法院审查不出来或者不审查的话,你也可以直接找承兑人继续追要。

2、刑事后果:

民间票据贴现承担的刑事后果公式是:不具有法定资质 + 贴现 + 以此为业 = 涉嫌犯罪。这个涉嫌犯罪,一般是一非法经营罪居多。这个罪名,刑期也不太严重,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5 民间票据贴现为什么一直这么多呢?

民间贴现一直很火,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1、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民间票据贴现,一般都是商业承兑汇票,并不是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资信不一,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一,所以承兑人的票,不可能都被金融机构所贴现或者质押,这样大量的空缺就出来了。

2、中小企业方面的原因;

因为国家不断的对经济、产业进行调控,而且来回变,不具有稳定性,加上传统金融机构自身缺陷服务不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还是没有解决,票据又是一个非常标准、流通性强、无因性,所以是一个非常好的融资工具。

3、投资人的原因;

不管是企业还是富裕的老百姓个人,市场上的投资渠道其实还是很少的。像股票、股权投资等一些高风险的投资,是不适合绝大部分人的。这些人一直在寻找收益高、风险低的产品。票据是标准化产品,承兑人一般都是实力强的大企业,票据收益又比银行的产品高,所以自然就成了很多投资人愿意做这事。

4、国家对民间票据贴现管的不严;

虽然国家在禁止民间票据贴现,但是因为国家对这方面管的根本不严格,既然管的不严,又有收益,自然干的人就多。

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需求决定供给。基于以上四个原因,所以民间票据一直比较活跃。

那会有人问,民间为什么不做票据质押呢?

其一,这个票据质押放款,是信贷行为,需要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做;

其二,质押是担保物权,不是所有权,不能实现与持票人资产进行风险隔离;

其三,贴现向承兑人主张票据权利更加便捷,不再需要原来持票人配合。

06 民间票据贴现,不是无知就是胆子大

民间票据贴现无效,还有很多的法律后果,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干这事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持票人和贴现人无知;

虽然国家规定,法律一公布,老百姓人人都应该知道,但是中国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知道每部法律。

有个词叫知识的诅咒,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知道的,你也认为别人也知道。现实呢,即使是非常普及的消息,非常有可能十三亿人不知道。

所以你知道,别人不知道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单就民间票据贴现这事吧,在2019年最高院发布规定之前,虽然对民间贴现是否合法化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绝大部分法院都认为是合法的。

从2019年到现在,才几年,不可能所有持票人和贴现人都知道。

除此之外,还有打擦边球的,例如把票据不让民间贴现,把票据收益权转让的,还有拿拍卖公司拍卖票据的,他们都认为这个合法的,这主要是一些专门从事票据中介人干的。

那这种行为合法还是违法?票据中介是真的无知还是有知呢?哈哈!这个不方便下结论了!

2、持票人和贴现人胆子大;

人的行为,主要受行为后果来驱动,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但是,做什么事,其实都是有风险的,包括在炕头坐着,也有可能地震房子塌了把你压了,只是这个概率小而已,并不是不可能。

民间票据贴现违法,除了持票人和贴现人无知外,就是胆子大。

一提到违法,大家都可能觉得非常害怕,特别是普通老百姓,从小就被父母和老师教育,做事一定不能违法。

其实,这只是一种对违法的错误认识而已。

说起违法,其实我们每个人,是经常违法的,主要是因为现在法律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例如,从我们个人角度来说,闯红灯是不是违法?开个小公司,偷个税漏税算不算违法?其实,这些都是非常正常的事!

违法,也是分很多种的,有的比较严重,包括造成的损害和承担的后果,有的就比较轻,所以作为一个理智的人,做事之前,都会去权衡。

回到民间票据贴现这事,票据到期承兑,持票人(贴现人)拿到钱,是绝大部分的事。因为如果绝大部分承兑人拒绝承兑,持票人(贴现人)拿不到钱,贴现人肯定也不贴了。

只有少部分票据,因为承兑人信用出现问题,不承兑不付款,才会走到法院诉讼的阶段。

虽然民九等法律规定民间票据贴现的后果,但是从最近几年的公开法院判例,没有几个因为票据贴现受到刑事处罚的(好像前几天河南有个法院判例,还判了个缓刑)。

对于承兑人的票据纠纷,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在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这就意味着,民间贴现人非常不容易被发现做为职业贴现人。

国家禁止民间票据贴现,其实主要直接损害的是银行的利益,如果银行干不了这活,也没有损害。所以民间票据贴现,社会危害性比较小。

社会危害性小,违法行为不容易查处,又有利润,为啥不冒险干呢?

所以说,民间票据贴现这些人胆子大,是有原因的。

王健林不是说过嘛,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

07 非银供应链金融企业,不能把票据当主营

非银供应链金融企业,因为不具备银行的国家制度支持优势,不能按照银行的商业模式学习,所以应该以供应链服务为主,构建供应链场景,以金融服务为辅。

票据业务,别说一些行为违法,就是合法,因为票据业务极其简单,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干十年和干一年对于公司或者其员工个人来说,并没有什么两样,没有实质性的进步。

我们一定要做正确很难的,必须要做随着时间能够产生复利的事,所以非银供应链金融企业不能把票据当成主营业务。

如果合法,可以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顺便带着做,如果涉及不到,就不要介入了,把更多的精力,通过供应链管理的各种方法和工具,优化供应链,整合产业链,这样才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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