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大所破产管理团队获“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称号

2019年3月12日下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萧山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管理人考核结果,并对个案考核和年度考核前两位的管理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泽大所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优秀”评级,同时泽大所参与组建的“登峰系案件破产管理人”在考核中名列前茅,被评为“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并获得奖励,是本次“四佳管理人”之一,得到萧山区人民法院着重表扬。

泽大所破产管理团队获“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称号

“登峰系案件破产管理人”颁奖词

登峰系管理人对于错综复杂的资产,迎难而上,针对不同项目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案,将宝贵的公路施工一级资质剥离并保留在萧山,将生态园项目的烂尾工程续建,将桃花源项目土地拆迁后与流转地整体重组打包拍卖,尽一切努力使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取得显著效果。

——萧山区人民法院

困难重重,坎坷跌宕,泽大砥砺前行

“登峰系案件破产管理人”是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浙江德威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联合管理人。登峰集团破产清算案极其复杂,债权金额巨大,债权人人数多种类全,破产财产盘根错节难于处置。

困难

3000名债权人
150余亿元的债权申报
21家破产关联企业
涉及164户农户和14户工业户的拆迁

成果

2015年11月至今,历时40个月
常驻现场1225天
向法院和政府发送了101期周报
向社会公众发布了39期微信公众号
已处置35亿元资产
较起拍价溢价近20%

破产管理,是为维护债权人利益的行动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两会划重点,你恨的“老赖”被搞定了!》,以通俗易懂轻松诙谐的方式,讲述了法院如何解决“失信被执行人”的全过程。其中的难点2:财产变现难,同样也是破产管理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当“企业老赖走投无路”申请破产时,为维护债权人最大化的利益,破产管理人此刻就要全面上线开始行动。

泽大所破产管理团队获“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称号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管理与沟通的桥梁,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率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即清算组的活动密切相关。

目前,泽大所不仅继续负责“登峰集团破产案件”,同时也在同期进行“东方电气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历时近两年,经过泽大所律师的辛勤努力,已成功进入收尾阶段。

每一个破产案件,都有独特的疑难之处,每一个管理人,都是久经考验的沙场勇士,既要精通法律,又能长袖善舞;既要坚守底线,又能灵活处置。破产业务与传统的律师业务有很大不同,需要更综合的个人能力。

很多时候,破产管理人所扮演的角色已然不是律师或者会计师。管理人如同一座桥梁,需要在债权人、法院和政府等主体间穿针引线,管理人也是一个焦点,需要面对各方的监督。登峰集团破产案件尚在处理中,未来可能也会有更多的破产案件会发生,感谢萧山区人民法院的肯定与支持,泽大所律师们已然做好准备,无惧困难,为人民正义与公平而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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