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锦绣四明瑞云阁21幢1号房地产。
房权证号:上虞市房权证永和镇字第00153598号、字第00153599号,建筑面积:220.06 m2;
土地证号:上虞市国用(2009)第0973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7.01m2,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3月27日。
拍卖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时至2018年10月10日10时(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141.2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物介绍
房产所在位置
特别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含欠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015.1.1至2018.12.31底欠缴物业费合计为15210.55元。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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