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
房权证号:地上有权证建筑物2幢,其中1幢的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房产证号:绍兴市上虞区房权证盖北镇字第00321050号,证载建筑面积13753.46米;2幢的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总层数2层,房产证号:绍兴市上虞区房权证盖北镇字第00321052号,证载建筑面积3911.04米;附属物为水泥地、围墙、苗木、配电设施等。
土地证号:绍兴市上虞区国用(2015)第06151号,证载使用权面积14757.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3年3月4日。
拍卖时间:2019年7月5日10时至2019年7月6日10时(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21750000元,保证金:218万元,增价幅度:30000 元。
标的物介绍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权证齐全,但实际系同一公司内部分房地产,相关后续分割过户问题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
2、部分空置,部分案外人占用,案外人占有部分,成交裁定关达起后六个月内交付。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含欠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