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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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价格比开发商备案价格高,怎么维权?
商品房买卖价格超过备案价格法律后果论述 买房子,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不仅需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选购商品房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各种纠结与困惑。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购房过程中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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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有效,但债权无优先权
债务已到期且债权额确定后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有效,但此类债权无优先权 编者语:“以房抵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因为房地产开发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当开发商资金链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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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
11月6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在此召开涉楼房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涉楼房漏水纠纷案件的典型特征和案例,给楼房建造者、管理者和居住者有益提示。 涉楼房漏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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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解析
近年来,由于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空间给之前出售农村房屋的屋主带来极大的心理活动空间,原屋主纷纷从合同效力角度和宅基地登记仍未变更角度来证明自己才是适格的被拆迁人。但他们的诉求会获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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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无证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文/王伟华 关键词:房屋租赁 权属证书 合同效力 责任认定 房屋租赁作为优化房屋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无论对个人住房还是企业经营,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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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房产执行异议裁判规则十条
案例1:再审申请人南宁市万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海潮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深圳市有荣配销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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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租赁案件审判实务问答29则
下述内容以相关民事审判专论和辑刊为蓝本,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及各地法院的民事审判经验,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相关审判指引和案例,总结梳理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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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与抵押权、工程价款优先权相比,谁优先?
编者按: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纂的《执行异议复议理解与适用》中,关于第二十九条,即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条件的解读中认为“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也叫弱者保护,是指在执行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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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文/陈家炜、傅玲佳 为保障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都会设定违约金条款,且通常违约金的金额是房屋总价的20%至30%。但是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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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一房数卖中的合同效力及权利保护顺序问题
“一房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卖给两名以上的购房人,就同一套房屋和两名以上的购房人分别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说明一点,本文中的房屋泛指一般房屋,即包括商品房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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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法拍房过户、落户、学籍等“户口遗留”问题解决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即法院强制执行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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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附典型案例)
房产中介未及时履行告知卖房人需配偶同意才能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的义务,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的,居间服务存在瑕疵,但并非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主要原因,房产中介应对出卖人承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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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已付全部购房款的消费者在房产公司破产后仍可请求履行房屋过户义务
阅读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消费者能否请求该企业继续履行房屋过户义务?最高法院认为,如果消费者已支付购买商品房全部款项,则可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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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购房人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房贷本金及利息
引言:实践中,因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购房者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情形时有发生,在按揭贷款买房模式下,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又导致购房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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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房子如果“烂尾”,业主要不要退房
这次聊聊房子如果“烂尾”,业主要不要退房。 先看新闻。近日江西高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三起楼盘“烂尾”纠纷时,判定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须向购房人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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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疫情期间逾期交房不可抗力的认定
关于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可抗力的表述: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此,在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疫情防控,从而导致大多数非必要生产企业停工、停产,在该期间内,应当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应当顺延合同履行或适当免除相应违约责任。对于新冠疫情期间,因政府相关防控政策及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归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有相关约定的情形下,应当免除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违约责任。但是,在政府调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并具备了复工复产条件后,即不再具备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因素,只是可能增加相应的履约成本,不能继续按照不可抗力情形调整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否则会导致当事人利益产生严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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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夫妻一方签订合同,出售共有房屋,符合以下条件有效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涉及夫妻双方的基本居住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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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借名买房纠纷案件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上海一中院关于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因不具备购房、房屋贷款资格等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实际支付购房款,出名人对外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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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规之路(三十六):房地产销售行为合规
房地产销售行为合规—— 房地产开发合规之路(三十六) 作者:刘华英 林友鑫 前言:房地产的销售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是开发商资金回笼、获取利润的重要环节。在销售过程中,除了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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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停贷纠纷法律实务要点
所谓“烂尾楼”,一般是指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后,因资金、技术、规划等原因停工,或者超过预计竣工时间一定期限没有验收竣工的工程。 “烂尾楼”案件中所涉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